现在很多企业为了逃避风险,都是通过劳务派遣来招聘员工,员工和公司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,都是通过公司派遣到另一个公司进行上班。发工资也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发。社保也是劳务派遣公司购买。最主要的风险就是出现一些问题的话,因为你没有和被派遣的公司签订合同,他有可能逃避一些责任。
公司代他人上交社保,虽然目前没有对缴纳社保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,但由于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,需要增加一定的社保费用和代理费。
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社保并继续自行缴费的情况下,还是自行缴费比较好。我不同意挂靠或付款的方式。
代缴养老保险介绍,随着保险业发展的需求,许多地方开始出现代缴保险的机构,以保证保险费不会断交。但昰社保代理公司代缴养老保险是有风险的。因为社保代理公司不具备合法资质,收钱却不给缴社保也有可能,因为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,这是不合法的。
代缴社保的公司是否可靠,需要参保人自行甄别,最好从以下几点考量:
1、看公司注册信息是否有国家或当地政府认可的资质,如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》、《劳务派遣许可证》
2、看收费标准是否合理,一般代办社保在40到100元之间,过高或过低都要谨慎
3、看社保缴费基数,如果恶意抬高缴费基数也是不可靠的
4、看工作人员的社保专业知识是否过硬,办事效率高不高
不过,建议大家直接到当地社保局或社区缴纳社保,找代办还是存在风险的,且还要收服务费。
企业为别人(不是本公司的员工)买社保的行为虽然没有违法,但不合法,而且存在一定的风险。
为非本公司员工的人员代缴社保,这样公司与其就形成了社保关系,也就形成了劳动关系。既然形成了劳动关系,又只是代缴社保,那签合同、发工资等公司应尽的义务也就没有啦,如果人家反咬一口,说公司没签合同、没发工资,那公司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赔偿了。因为公司已经为其缴了社保,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了。
建议不再为非公司员工的人员代缴社保,停止代缴,这样就可以规避上述风险。
想替他人交医保的话,你可以直接去社保站,或者是当地社区那里为家人缴纳,直接带上家人的户口本和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了,然后如果是在微信上缴纳的话,你就可以把自己填为本人,然后选择关系选择配偶啊,子女啊,然后输入他们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,然后依次缴费。
银行卡代别人缴纳社保只要当事人把资金支付给你就没有风险了。
代买社保属于违法行为,行为严重者有可能有入刑的风险。
现如今代缴社保需谨慎,法律已经定性代缴社保是违法行为。社保一中断,跑腿跑半年。大家都知道社保中断是个大麻烦,很多优惠政策与社保挂钩,买房买车子女入学也会受阻。所以在离职跳槽的时候,很多人都选择找中介代缴社保。特别一些非当地户籍的自由职业者,受户籍限制,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的,只能找代理挂靠社保。
然而现在,挂靠代缴社保就属于违法行为。代缴社保,原本就是打政策擦边球。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,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,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。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,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,属于骗保行为,是不允许的。代缴社保,其实有很多的风险。
比如说,有政策风险,信誉风险,使用风险。政策风险是指,职工和挂靠代理的用人单位没有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,在向社保机构申报社会保险待遇时,会被认定属于骗保行为。会被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信用风险是指,由于以上政策原因,与社保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。使用风险是指,与政策风险挂钩,一旦发现社保是代缴的骗保行为,一些涉及到报销的保险,保险部门都不会进行赔偿。
法律风险,属于骗保行为。
现如今代缴社保需谨慎,法律已经定性代缴社保是违法行为。社保一中断,跑腿跑半年。大家都知道社保中断是个大麻烦,很多优惠政策与社保挂钩,买房买车子女入学也会受阻。
所以在离职跳槽的时候,很多人都选择找中介代缴社保。特别一些非当地户籍的自由职业者,受户籍限制,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的,只能找代理挂靠社保。
然而现在,挂靠代缴社保就属于违法行为。代缴社保,原本就是打政策擦边球。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,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,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。
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,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,属于骗保行为,是不允许的。代缴社保,其实有很多的风险。
比如说,有政策风险,信誉风险,使用风险。政策风险是指,职工和挂靠代理的用人单位没有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,在向社保机构申报社会保险待遇时,会被认定属于骗保行为。
会被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信用风险是指,由于以上政策原因,与社保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。使用风险是指,与政策风险挂钩,一旦发现社保是代缴的骗保行为,一些涉及到报销的保险,保险部门都不会进行赔偿。
代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,行为严重者有可能有入刑的风险。
1、《劳动法》《社会保险法》等均明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,《社会保险法》虽然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费,这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,但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,这种行为并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利益,职工和企业创造条件,符合缴纳社保费的要求,并不损害他人的利益。
2、其次,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有其合理性,有利于实现部分人员的社保权利,参保人员由于户籍限制等原因,无法在工作地参保,以个人身份参保也受到诸多条件限制,挂靠单位参保是实现社保权益的唯一途径,如果法律禁止单位为非单位职工参保,将这唯一途径堵死,参保人员无法参保,自身社保权益也就不能实现,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。